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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因使用其他加值中心開立字軌重複上傳(MOMO、家樂福..)"
category: "news-ads"
slug: "與其他加值中心開立字軌重複上傳(MOMO、家樂福..)-e首發票官網"
last_updated: 202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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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新聞DM 公告信息 電子發票導入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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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使用其他加值中心開立字軌重複上傳(MOMO、家樂福..)

營業人如果同時於不同加值中心開立相同號碼的電子發票，常造成該發票上傳時重複字軌被剔退。同時間 加值中心會收到異常上傳同字軌的異常改善通知。
 
  加值中心錯用字軌、重複上傳為重大缺失，影響加值中心評鑑的核可。會告知營業人如何因應與改善。
 
有關第三方加值中心上傳，造成字軌重複取用問題。(類似MOMO、台朔網、家樂福、特力屋、大潤發..相關廠家有被要求需要於該平台開立電子發票。)

請營業人如果被買家要求於其他加值中心開立或上傳電子發票時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1.      請依使用數量自行切本保留給第三方加值中心使用。避免開立時重複取號。
2.      切本後每單月5日 8點前，請注意空白號申報時需自行補填才能自動上傳申報空白號。(或自行至財稅平台申報)。
3.      如果未依以上規範切本操作造成字軌重複取號，e首發票加值中心針對所收改善函文進行回復，每次酌收500元作業費。
4.      配合情境，加購第三方加值中心模組(可開立電子發票於E首發票而不上傳)，可完整管理電子發票。
5.      收到函文後請營業人相對提出改善措施，並提報給營業人當地電子發票稅務管理單位通報。
6.      同一營業人重複上傳改善函文超過3次，代表我方無法輔導營業人改善次狀況，為避免影響加值中心評鑑，得依約違反加值中心使用規範，逕行停權營業人使用e首發票加值中心上傳電子發票，並簽結改善承諾書後開放。
7.      如無法承諾簽結或無法改善可選擇解除合約(結算依約條款計算)。
8.      如無法改善而有必要繼續使用可建議營業人可選擇自建Turnkey服務，協助申請營業人使用自家軟體憑證與申請測通使用Turnkey。可使用同現加值中心系統(雲端)軟體操作，首次建置費用 25萬(加值中心客戶移轉優惠 20萬)，每月Turnkey維護+雲端主機費用6000元。
 
以上辦法 請有此狀況的營業人評估本身需求與情境安排所需服務，避免造成資料不同步異常處理的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