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電子發票加值中心管理辦法,加值中心更新營業人資料,必須加強資料管控與紀錄。2019 -02 訂定營業人異動上傳資料申請辦法,並依照此辦法執行。
營業人如要修改已開立上傳發票,都須符合財稅平台與國稅局管控,如需財稅平台授權或報備國稅局,營業人同意發函配合始可完成。
配合電子發票資料管控,完成同意異動申請並完成繳款,才視為完成申請確認程序始安排修改,並留存所有申請修正紀錄。
敬請營業人配合以下流程實施:
送出後代表同意變更修改。收到通知後我們將會協助進行確認與請款程序。
注意:異常修改必須完成繳款始安排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