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pe: blog_post
id: 82172
title: "電子發票少了原來的扣抵聯，如何提供零稅率證明文件"
category: "blog-integration"
slug: "電子發票少了原來的扣抵聯，如何提供零稅率證明文件"
last_updated: 2026-06-19
status: "active"
tags: ["E首發票 電子發票 零稅率"]
ref_url: "https://www.youshop.com.tw/blog-integration/%E9%9B%BB%E5%AD%90%E7%99%BC%E7%A5%A8%E5%B0%91%E4%BA%86%E5%8E%9F%E4%BE%86%E7%9A%84%E6%89%A3%E6%8A%B5%E8%81%AF%EF%BC%8C%E5%A6%82%E4%BD%95%E6%8F%90%E4%BE%9B%E9%9B%B6%E7%A8%85%E7%8E%87%E8%AD%89%E6%98%8E%E6%96%87%E4%BB%B6/82172"
---

# 電子發票少了原來的扣抵聯，如何提供零稅率證明文件


原營業人針對開立零稅發票須提供發票之扣抵聯並註明後交給買方，買方須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作為適用零稅率之證明文件。


**導入電子發票後，因為開立給營業人電子發票無分聯數，依電子發票管理辦法可提供給賣方如下的電子發票證明聯(可由e首發票下載後用印表機列印A4尺寸)，將此證明聯提供給買方，請買方依規定加蓋其統一發票專用章即可。**


**以下為相關規定與零稅率非海關出口電子發票樣本**


營業人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應如何提供零稅率證明文件？(9215)

營業人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除報經海關視同出口之貨物，免檢附證明文件，應由該營業人（賣方）將所開立之統一發票扣抵聯交由買受人（買方）於該聯空白處或背面簽署「本發票所列貨物或勞務確係本事業（工廠、倉庫）購買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4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之1第2項規定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無訛」字樣，並加蓋買受人統一發票專用章，作為適用零稅率之證明文件。
（財政部100.11.7.台財稅字第10004520850號令）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4款）
  [](https://lh3.googleusercontent.com/-xU6o-0bLTas/WIcUTsQyNoI/AAAAAAAAXo8/j56Ez6J51fg/s1600-h/image%25255B10%25255D.png)
